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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1 章 番外一

作品:荆棘里| 作者:周晚欲| 分类:其他类型| 更新:2022-12-04| 下载:周晚欲TXT下载

第31章

夏绿从墓地离开之后,又回到宋璀错家。

她第一次进到他的卧室里,很干净的一间房子,家具不多,五只手可以数得过来,床头上贴着五千米长跑冠军的奖状,床单是灰白格子的,她躺上去,依稀可以闻到被子被晒过的味道,但是找不到他身上的气味了。

太久远了,他活过的痕迹,在一点点消失。

夏绿以为大哭过一场之后她应该平静了,可是没有,蜷缩在床上,泪水悉数洇进被子里。

过了不知道多久,她想起进屋之前,爷爷说:“他书桌的抽屉里有你想看的东西。”

她艰难的起身,走过去,打开抽屉,看到一个浅绿色的笔记本。

她拿起来,打开第一页:2011年10月16日,天气雨,心情晴。

是日记。

而第一页上只有歪扭七八的两行字:

【夏天是什么颜色,是绿色。

我的心脏也是。】

夏绿阖上纸页,闭上眼,深吸了一口气。

周遭寂静,心乱更如麻。

窗外的圆月如心脏般在黑夜中跳动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她才敢睁开眼睛,重新打开这本笔记。从这零散的字迹中,她窥见了他青春的十分之一。

宋璀错在初三之前一直都是班里最矮的那个男孩。

因此他总是坐在教室的第一排,升国旗和做操总要站在最前列,班里的女同学都爱过来跟他比身高。

但往往班里的矮个子学习都不赖,他也是。老师为此常夸他:浓缩的都是精华。

因此同年级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描述:某某班的第一名是个名字很好听的小矮个儿。

标签一贴在身上就很难揭掉。

而上学的时候,女生们宁愿喜欢又高又帅的倒数第一名,也不会喜欢矮个子第一名。宋璀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异性缘都很差。

但夏绿恰恰相反。

从年纪很小,在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的年纪,夏绿就已经是男生们簇拥的对象了。

小学的时候,夏绿是固定的升旗仪式主持人,六一儿童节固定主持人以及压轴表演选手,是每周一戴着红袖章在校门口查迟到的优秀少先队员,也是在眼保健操时到各个班里查纪律查卫生的人。当然,最重要的是,她还是年级第一。

成绩单上,宋璀错的名字永远排在夏绿的后面,直到许多年后,他都已经放弃学习了,还是没有实现超过她的心愿。

后来过了许多年,当他们已经是天差地别的少年时,再坐在一起,宋璀错问夏绿的成绩好不好,夏绿说不算太好,一本不算稳的时候,她并不知道,这句话简直熄灭了宋璀错心底的一盏灯。

其实他保护她,有那么一部分原因,是想守护住她曾经拥有并为之闪光的东西。因为这些光亮,或许微弱,但真的照亮过他。

是的,宋璀错从一开始就认识夏绿。

就因为,她是个优秀的人,比自己更优秀的人。

在他尚且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,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世界上“人无完人”,在他心里,夏绿很完美。

小学的孩子,其实不懂情情爱爱,又因为年纪太小,大人们开异性玩笑也不会避讳什么。

有时候班里闹绯闻,说最帅的某某喜欢上隔壁班的夏绿,老师知道了,还会开玩笑说一句:“某某你喜欢夏绿啊,人家夏绿英语满分,你默写能全对吗。要是能全对我让你和夏绿一起送英语作业。”

那时候他们俩是兄弟班,老师一样,所以听到她名字的机会也很多。

“小宋,你这次考试如果数学不马虎,你就和夏绿并列第一了知道吗。”

“宋璀错,去隔壁班帮我喊一下夏绿。”

“宋儿啊,这次国旗下演讲你上吧,周一提前到校喊夏绿一起到我办公室。”

“……”

其实真的是有过许多次交集的。

比如一起送过作业,互相帮老师到彼此的班里喊过对方,运动会时一起走过方队,她念过他的运动会来稿,大扫除时他帮她涮过拖把。

六一儿童节上,他拍过她的照片,后来那张照片被他贴在了床头上。

小学毕业的时候,两个班一起拍过一张大合照。

他站在第一排最边角,而她则在第一排最中央的位置,被语文老师抱在怀里,大胆的在旁边的英语老师头上比耶。

后来这张照片,也被他贴在了床头。

为此没少被爸爸妈妈开玩笑。

但那会儿与其说是“喜欢”,不如说是“仰慕”。

年龄太小,某些情愫很难分辨,如果非要深究,大概是《两小无猜》里的那句台词:斯人若彩虹,遇上方知有。

这样的仰慕之情,一直持续到初中。

初一,神奇般的,他们又被分到兄弟班。

从小到大无论在哪个班,班里总会有一个大高个和一个小矮个,大高个通常体育好,小矮个则学习好,而宋璀错是永远的后者。

夏绿则是永远优秀的校花,而过了许多年后,宋璀错才明白校花最重要的职能并非是学校的门面,而是青春的寄托。无论过了多久,只要回忆起这个人,都能回到青春。

上了初中的夏绿还是那个夏绿,但宋璀错却不再是那个宋璀错了。

父亲被同事陷害下岗,承担了一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债务,从那以后父亲开始厌世,换上了抑郁症,短短一年自残自弃,甚至出现了解离的症状。母亲忍受不了这样的父亲,就出轨了,于是父亲杀了母亲。杀完人之后父亲畏罪潜逃,等警察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尸体。

这是一句话就可以描述的完完整整的故事,于宋璀错来说,不能简单的用“人生变故”开形容。

宋璀错永远记得,警察带他去认领父亲尸体的那天,艳阳高照,气温高达四十度,父亲的尸体散发着黏腻的恶臭,皮肤上满是生满蛆虫的溃疡,那些蚂蚁和虫子从他的口鼻中爬进爬出。

他的人生似乎也溃烂了。

如一具死尸,连虫豸也可以欺侮。

后来初二开学,他被分到和夏绿一个班。

这从前是他心心念念的事情,但家遭变故之后,离她越近,外人的目光就越恐怖,那些人的窃窃私语也变得震耳欲聋。

后来不到一个月他就转学走了。

再见到她的时候,他正遭受一场暴力。

那些人打过他不止一次,就因为他是“杀人犯的儿子”,他忍了也不止一次,因为他自知是“杀人犯的儿子”。

直到那次,他们打完他,恰好遇见夏绿从街边走过,他们向她吹流氓哨,说下流的话,还试图堵住她的路不让她离开。

不知道为什么,他觉得眼睁睁看着她被欺负,是一件很屈辱的事情。

这滋味仿佛一个没本事的男人,每天出去受老板的气,挨社会的批,为了生存他一次次忍耐了下来,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妻子被老板侮辱了,他就无法再忍耐了。

自己怎么都行,但人不止是为自己而活的。

于是他不想再忍了。

他第一次反抗,拳拳致命,他当时失去了理智,抱着要打死这些人的态度出的手,不留活路。

他知道,不忍就罢了,只要动手,就要让这些人怵他怕他,从而尊他敬他。

也是那一天,他从三好学生宋璀错,摇身一变,成为了不良少年宋璀错。

人不是一天天长大的,人是突然之间长大的。

2012年,有一部台湾电影在大陆上映。

这一年是中考的年份,也是宋璀错亲手拆掉自己身上懦弱的骨头,装上一身宁折不弯的反骨的年份。

某天打完架,浑身是伤的他,路过一家电影院。

影院外挂着许多的电影海报,他视线不经意扫过去,看到了沈佳宜的脸。

然后他鬼使神差的走进了影院,在最后一排,空无一人的午夜场,看完了整部电影。

电影的光线变换着照在他的脸上,少年的面庞第一次如此的寂寞悲伤。

谁的青春都有过一个沈佳宜。

后来得到的却不过是青春里的一场大雨。

后来宋璀错在堕落的边缘来来去去,他的成绩一落千丈,中考的时候在考场上,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。

最可怕的并不是那些题目他不会,而是他读了一遍题目之后,能感觉到这些题曾经见过,能分析得出哪些题是简单的,哪些是难的,可他记不起公式,忘记了文言文词意,也想不起英语语法。

学习和玩是可以同时兼顾的,但学习和混不行。

学习本身就是一件摆脱冷气积极向上的事情,可混社会却是一件堕落的自我放逐的过程。

一个向上,一个向下。

又怎么可能同时兼顾?

命运给他出了道难题,他明知道选择了一个错误选项,但那却是当时他最好的选择。

后来,他学会了抽烟,学会了打架,慢慢的也学会了如何不动声色让别人给他点烟,派遣别人去帮他打架。

刚和阿青小六那伙子人认识那会儿,是宋璀错混的最张狂的时候,所有欺负过他的人,都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。

赵归鸿最敬佩宋璀错身上的狠劲儿,他是第一个提议要和他拜把子的,这话一出,方秋池便放话了,既然如此大家干脆一起拜个兄弟,老江湖叫做歃血为盟。

宋璀错对此没有异议,他有能力单打独斗,但也需要团体庇护。

就在他们一行人拜把子摆宴席那天,他时隔许久再次见到夏绿。

那时候已经是高一下学期。

夏绿的头发长得好长,直到腰际,穿着粉白色的碎花裙,特别青春。

随着年龄的增长,她眉宇间的孩童稚气褪去了许多,长得更靓丽了一些,但气质还是清然如水的。

宋璀错是在上厕所的时候无意间碰见她的。

她看了他一眼,完全没认出来他是谁,但他却忽然顿住了,直愣愣堵在洗手台前面,像是醉汉调戏良家妇女似的,不让她洗手。

最后还是她同学走出来,不怯场的说:“请你让一下。”

宋璀错才回神让开,那会儿他还知道廉耻,感觉自己刚才挺轻浮的,于是急匆匆落荒而逃。

还好酒醉使脸红有了依据。

后来他借口出来三次,都是为了多看她一眼。

她这边应该是同学聚会,她坐在最边缘的角落,别人在说说笑笑,她则在走神,透过窗户看停在外面电线杆上的两只鸟。

远远看着这一幕,他差一点就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了。

但就在这时候小六出来喊他,他只好匆匆收回目光,佯装无事发生。

等到下一次再找借口出包厢,却发现夏绿那桌早已没有人了,只剩服务员在收拾碗筷。

后来再见到她,已经是两年后了,她早已不再是那个神采奕奕的姑娘,而他也不再是那个不起眼的小矮子。

她变弱了,他变坏了。

看到夏绿脸上巴掌印的时候,宋璀错的第一反应是愤怒。

也是那一会儿,他发现他从没有放下。

他发现他对她的感情是爱慕,爱与慕,缺一不可。

甚至,因为有仰慕,才会产生一些或许可以被称之为爱的情愫。

他不希望她是黯淡的,她早已成为他的一个信仰,一个支撑,乃至一个精神图腾。

希望她像太阳那样,一出现就泽被万物,也希望她像月亮,不惧夜色永悬不落。

他知道,让她在并不知情的状况下,就成了自己心中不可撼动的炬火,这本身就是一种自私。

但他做不到不把她赋予意义。

一个跌落深沟的人,想要活下去,是需要一个意义的。

所以他选择帮助她,其实也是托起了渐渐坠落的自己。

重逢之后,宋璀错经常会找借口出现在夏绿面前。

但在夏绿把那颗海盐青柠味的薄荷糖和雨伞一起放在他手心里之前,他没有深究过自己对她的感情,究竟是爱慕还是爱。

直到郑影一次次纠缠她,逼她在郑影和他之间做选择之后,他才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感受到占有欲的滋味。

那一刻,他发现他对她并不是单纯的仰望。

那会儿的她早已经并不是曾经那个光芒万丈的少女,可他见到她仍然会觉得眼眶里闪烁粼粼微光。

爱慕,悄然变成爱了。

宋璀错常常会回忆到一件事情,就是他们奔驰在日出大道上那天,她紧紧抱着他的腰,风像是忠诚的卫兵守护在身旁,随着他们的疾驰而呼啸。

那一刻,仿佛在私奔。

她当时在想什么,他并不知道。

但他想的是《泰坦尼克号》里的画面。

贫穷的混混登上了不符合他身份的豪华邮轮,遇到了本该永远不会有交集的高贵名媛,得到了一份被世俗认为是高攀,实际上却刻骨铭心的爱情。

为了这样一份爱情,他可以去死。

宋璀错一直不太明白。

人这一生,能因什么而坚定的活下来,又会因什么而去甘心赴死。

当他背对着日出飞奔而去的那一刻,灼热的光晒透脊背,他忽然理解,卑贱者,遇到一个爱他破烂衣衫的人,就是令他赴死的理由。

就像在黑夜里堕落狂欢太久的少年,遇到一个愿意和他一起追光的人,他便生出了要保护她永在光明里的决心。

或许一切勇气,都来自某一天的太阳光。

就像年少时的悸动,有可能起始于风吹起裙摆的那一刻。

谁说得准呢。

日记寥寥数语,记载的不多,重逢之后的内容就更少了。

夏绿往后翻页,重逢之后只有三页,一页提到了那个刺猬钥匙扣。他写了一段让夏绿深深沉默的话:

【和你一起回家,让你牵我的衣摆,送你钥匙扣……每当经历这种时刻,都想让你也堕落下来。

以前仰望着你,我们离得太远了,你落下来,我们就近了。

如果结局是我走向你,而不是你走向我就好了。

还是别了……我不能让你坠落。

你落下来,就不是夏绿了。

我希望夏绿永远是夏绿,站在高高的地方发光,他们可以嫉妒你,但不得不仰望你。】

真是孩子气的话。

夏绿笑了,猜想他的作文一定上不了四十五分,因为他完全不会修饰自己的语句,但也一定不会得分太低,因为哪怕没有修饰,写得也很动人了。

第二页,他提到了夏绿试卷上的那行字。

而提到这句话的时候,宋璀错下笔的笔力明显深了很多:

【夏绿走在荆棘里。

操,你挺会杀人诛心。】

后头跟着简笔画:猪头、猪头、猪头、大便。

夏绿目光变深。

心脏像被人用力攥住。

她平复许久才翻到最后一页,夏绿只看一眼,泪意瞬间爆发。

夏绿一直把给宋璀错心口贴创可贴的日期,视为给他表明心迹的日子,所以对这个日子尤为敏感。而这一页恰好写在她给他贴创可贴的三天之后。

他的字迹依旧歪扭七八:

【如果我没死,一定要娶你。

如果我死了,我的墓志铭上一定要写SummerGreen。】

合上笔记本,夏绿把它紧紧抱在怀里,感受到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疼。

她蹲在地上,本以为早就流干了的泪水此刻正喷涌而出。

屋外的月亮又圆又亮,这是一个适合团聚的日子。

可她却只剩下分别了。

她久久未动,在他的房间里静坐,就像躲进了他的心脏。

爱可以是一秒钟的感受,也能在岁月深处凝结成琥珀,变为永恒。

人生还长,四季更迭,只是再没有一个夏天会是绿色。

再见,我绿色的心脏。!